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要求,从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 简称“营改增”)试点。省国税局坚持早行动、早部署,积极开展电信业营改增准备工作。一是召开电信业税企座谈会。面对面与电信业企业座谈交流,了解电信行 业特点、企业运营、发票使用等情况,听取企业纳税人的涉税诉求,积极帮助企业做好营改增政策衔接准备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摸底和测算。对我省本次纳入试点范 围的电信企业进行调查测算,及时掌握电信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对我省税收的影响。三是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印发《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电信业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30项,倒排工期、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四是扎实开展培训工作。组织全省国税系统“营改增”师 资进行专题培训,并开展多层次的业务培训,使税务人员能熟悉和掌握电信业“营改增”政策规定和业务流程。五是全面进行系统测试。开展网络环境、应用系统的 检查测试,增配相关设备,全面排查清理故障点和风险点,努力做好技术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