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1、2014年5月9日----2014年6月9日申请人登录“辽宁会计网”,按要求填报报名信息;
二、报名条件
1、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原则,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登陆本系统向所在地市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考试申请。
3、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者,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取消其考试成绩,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4、因违反《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因存在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设A、B两类:
A类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B类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珠算。
注:由于考试系统现阶段为试运行阶段,考生只能选择A类考试,暂时无法选择B类考试,考生何时可以选择B类考试,待省财政厅通知。
说明:因考试政策和考试内容的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华财税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宸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