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问题是改革突破口 房产税立法等三年

2014-04-21 09:50:14来源:微头条

“土地财政问题是改革很重要的突破口,地方政府要稳定的收入来源,不是通过卖地,而是通过土地的渠道获取可持续收入。三中全会文件重点已经点到了房地产税。如果到人大常委会进行立法,可能需要三年法能够立下来。”4月19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在2014中国城镇化高层国际论坛“开放性对话三: 土地制度改革”作出上述表示。

刘世锦表示,土地财政问题是改革很重要的突破口,这个和农地入市交易没有矛盾,反而相互配套。现在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不是同价同权,然后搞出那么多城中村,城中村里面盖很多小产权房,小产权房里面有些是没有正规的通电通水,是犯罪高发地区,而且肯定不符合规划,整个利用效率是低的。你能不能给他一个正式的名分,能不能让它合法进入市场进行交易?交易可以向政府交税。

地方政府要稳定的收入来源,不是通过卖地,而是通过土地的渠道获取可持续收入。以美国为例,美国地方政府,县以下甚至一些镇这些地方,他们基本70—80%收入来自于房产的税费等等。我们现在只是方法不对,不具有可持续性。现在怎么把土地的收入变成可持续的税,这次在三中全会文件重点已经点到了房地产税。现在也有人讲这一立法不知道立到什么时候。许善达说现在如果到人大常委会进行立法可能需要三年,这个法能够立下来。

刘世锦表示,立法过程中肯定有很多争论,因为很多事情定不下来。问题是通过新试点,再以法律方式把它固定下来呢?还是说我们先开始有一个成熟模式,以法律模式定下来以后,然后再推进改革?我的理解,在改革初期可能还是重点把那些法律上现在不允许的那些法律改掉,可以给改革开路,在改革过程中确实有很多现在看不准的事情,通过改革以后我们逐步能够想清楚,逐步看清楚,通过探索以后将来会形成一些比较成熟的管理方法,甚至一些所谓的模式,然后再用一个法律方式把它固定下来,法律上这种调整可能是一个过程。

刘世锦表示,立法进程现在已经开始了,我们希望它能够快一点;再一个立法和试点中间关系可能得处理好。可能还是要试点的。改革最后结果之一,我们会形成可持续地方财政体系,不能再靠卖地作为政府主要收入来源,也不能让老百姓说牵走我一头牛,给我一只鸡,最后地方政府除了给这只鸡以外,还要给鸭、鹅,还给一个凤凰,老百姓最后还承认了,我们应该形成这么一个体制。

2014中国城镇化高层国际论坛由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世界经济论坛、世界银行等机构共同举办,财经网首席媒体支持,于4月18-20日在上海美兰湖举办。

(责任编辑:洛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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