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二手房市场不断进入低迷状态,眼下买方的优势越来越明显。近期在我市部分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之前约定俗成附加到买方身上的营业税,现在很多时候由房东正常负担了。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会产生一种营业税,根据规定由卖方负担。但现实中,卖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税费由买方负责,也就是说,实际的营业税承担者就变成买方了。而今,一些房东为了尽快将房子脱手,开始愿意自己承担这笔费用。
市民林先生前些日子卖掉了位于山水名都的一套147平方米的房子。该房子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属于非普通住宅。根据相关规定,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产权未满5年,或者产权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在买卖过户时,需要交5.6%的营业税。这样一算,这套房子需要交8万元多元的营业税。按照以往惯例,房东可以将这笔费用写入合同,由买方来付,可现在没有这么好的事情了。
“房子能卖掉,多交一笔费用也无妨。”林先生说他的这套房子卖了近半年时间,去年底市场价每平方米15000多元没卖掉,现在市场价一天比一天便宜,买家还很少,而且每次遇到的买家都不愿意支付这笔营业税,他只好让步。最后,以每平方米13500元成交。他说,支付了8万元多元营业税,相当于每平方米再少掉560元。
卖方支付营业税的现象并非个案,市民黄先生因为买了新房,去年底开始将下吕浦一套60多平方米产权未满5年的小户型房源委托中介卖掉。一开始他的开价略高于市场成交价,而且只委托大品牌的中介。一个多月后,几个意向买家看过房后都没了下文。于是他到周边其他中介门店登记,并且将价格调整至与市场成交价持平,可仍然没有成交,看房者也寥寥无几。这期间他主动去了好几次中介公司,每次都详细介绍自己物业的优点,希望中介公司能大力推广,甚至表示在市场价的基础上,愿意支付相关的营业税等税费。他感慨地说:“以前中介打电话来求着我们卖房,现在反过来了,是我们房东求着中介帮我们卖房!”他这话也许有点夸张,但现在的房子不好卖已是不争的事实,急售的房东为了能尽快卖掉房子,不仅一再降低房源价格,还主动与房产中介业务员搞好关系,或者到一些房地产门户网上发帖登记卖房。
据市区部分二手房中介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绝大部分房东都很好说,就怕没有人出价,购房者如报出合适的价格,他们一般都会愿意成交,而且相关的税费也都愿意承担,房东自愿支付营业税的现象在前几年是很少见的。
(责任编辑: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