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内容

2014-04-28 17:24:14来源:中国会计网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企业在编制会计报表附注时应包括以下十三项内容。

1、不符合会计核算前提的说明

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

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以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4、或有事项的说明

5、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7、重要资产转让及其说明

8、企业合并、分立的说明

9、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10、当期确认的各项收入的说明

11、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的说明

12、合并会计报表的说明

13、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宸婧)

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全部评论

    沪ICP备11022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