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当前,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进程中,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转型正稳步推进,面对会计发展更加突出预测决策职能和集中核算管理等新变化新特点,应进一步优化财政会计监督工作,全面提升监督成效。
优化会计监督思路,整体推进财政会计监督工作
深入推进财政会计监督工作,全面提升监督成效,应进一步优化财政会计监督思路。
从侧重查财务会计问题向兼顾查企业内控问题转变。健全和规范企业内控制度并将其落实,是企业能够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对企业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基本与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执行不到位密切相关。因此,开展财政会计监督时,应兼顾并加大对企业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的检查,发挥企业内控制度在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基础性和制度性作用。
从侧重查处问题向兼顾加大追究责任转变。受现行法律法规、人事管理制度和财政监督取证手段等因素制约,财政会计监督对问题责任的追究,通常情况下更为审慎。为充分发挥检查的震动、警示和震慑效应,开展财政会计监督时,应进一步加大问题责任的取证和认定工作,尤其是要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和高层管理者应负责任的追究,做到责任一追到底,以儆效尤。
从侧重以查问题为工作成效向侧重以查促管为工作成效转变。“点”上查出的问题轻重多少固然重要,但通过检查从“面”上加强问题的纠正、整改、规范工作,促进企业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规范效应,更具整体性、基础性和制度性的推动作用,也是检查目的所在。
优化四方面关系,全面提升财政会计监督成效
在深化工作思路的基础上,有必要进一步把控和处理好工作中四个方面关系,整体提升财政会计监督成效。
一是处理好检查任务与检查质量的关系。把握好检查任务、时间、人力之间的匹配,做到合理安排,留足充分时间,查清查深查透,避免检查留有“死角”、“盲区”,避免因时间紧任务多而影响检查质量。在检查任务安排上,宁可少些,也要确保检查质量。
二是处理好查处问题与追究责任的关系。从检查效果看,严肃追究责任人的影响力比查处问题本身的影响力更具震慑效应。在检查问题处理上,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做好问题责任的检查取证和认定工作,做到既要查处问题,更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充分发挥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三是处理好监督检查与规范管理的关系。检查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提升其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在深化检查成效上,要加强查后的整改规范工作,最大程度地发挥以点促面强化管理的规范效应。
四是处理好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的关系。组织专员办开展全国性专项检查的深度和成效是明显的,但受时间和人力等因素的制约,每年所查单位数量较少,检查覆盖面较窄,财政会计监督的广度不够。在监督工作布局上,要适量安排每年全国性专项检查,加大推动专员办就地日常会计监督工作,通过各地专员办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日常监督的辐射作用,延伸会计监督的覆盖面,扩大财政会计监督的社会影响力。
优化工作开展方式,充分发挥财政会计监管优势
进一步优化会计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方式,发挥集团作战、上下联动、联合检查和日常监管等优势,不断推进财政会计监督工作向取得更广更深更高的成效发展。
继续推进纵向联动检查,发挥集团作战优势。应进一步优化工作组织部署,每年适量选取1-2个重点企业,开展全系统、整体性的纵向联动检查,发挥上下联动、集团作战的优势,查清查深查透,提升检查成效。
积极推动横向联合检查,发挥综合检查优势。应积极探索和推动与纪检、监察、人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国资委、审计等部门横向联合检查方式,充分发挥监管部门各自优势,实施对上市公司、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等的综合性检查,加大检查的广度深度,扩大检查成效。
着力加强专员办就地监督,发挥日常监管优势。应进一步完善并充分运用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平台,着力加强专员办就地日常会计监督工作。通过专员办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督的辐射作用,延伸带动对中央企业、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重点企业、重大专项或相关事项的日常监督,推进专员办日常会计监督工作机制化,发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规范的日常监管优势,扩大会计监督覆盖面。同时,要适应会计信息化发展步伐,加快监督手段的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财政会计监督效率。
(责任编辑: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