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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中国社科院11月28日发布报告,提出应及时推广上海、重庆的经验,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超过40平方米的部分,无论住房为何种产权性质,均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存量房也纳入征税范围。
一份权威报告的影响力究竟有多大?这种影响力应有“正”、“负”之分,“正”来赢得好评,得到鲜花与掌声,“负”来群起而攻之,骂声一片,其结果还真是出力不讨好!
临近年底,市场相对的平静被“打破”,11月28日社科院的这一报告提议,引发业界不小的震颤。这一建议有着怎样的意味?简单来说,如果一单身青年任一购买一套50平房子,或者新婚夫妇购买一套刚需性产品90平房子,抑或一家三口荣耀成为改善性刚需购置一套120—140左右的房子,不得不说,都逃脱不了纳税的命运,都光荣的加入合法守法纳税人的行列,并为政府税收的“丰收”进一步起到添砖加瓦、增光添彩的功效。
其实,因房产税开征等问题,一直是个不小的问题,更是一条纠结难行的路。关于房产税的热议总是沸沸扬扬,小道消息漫天飞舞,而房产税的本来面目也顺势而变:一来在征收目的上,房产税最初以“抑制房价”的面目出现,因而赢得不少人的支持,但后来人们发现这种说法太不靠谱——某种商品税负增加,怎么可能反使该商品价格下降?于是各路专家改口说,征收房产税的最大目的是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税源;一来,在征收范围上,上海、重庆的试点只是面向多套住房或“大房子”征税,但近来各方声音表明,“扩围”之后的房产税可能采取“普遍征收原则”,存量房、首套房乃至逾期未售的新建住宅都可能被纳入征税范围,若果真如此,房产税便不只是与富人和炒房者有关了。
为此,一些业界专家“论道”发言表示:即使为增加政府收入而征收房产税,也要考虑其正当性、合理性,顾及民众的承受能力。当前房价之所以这么高,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附着在房子上的税费多如牛毛,相关部门已经从房地产市场获利多多,民众已经为住房消费承担了繁重的税费,现在还要对民众住宅普遍增收房产税,其正当性、合理性令人怀疑。换言之,若要全面开征房产税,其前提是将既有税费予以清理,促使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减轻民众购房时的税费负担。
实际上,花那么大力气调控房价,最终目的无非是为了解决民众的“住房难”。现在,房价并没有降下来,人们咬紧牙关买了一套房子,还来不及喘息,接着就要每年为房子纳税,如此,普通民众将会更加买不起房、住不起房、租不起房。
我们目前看到的,还只是“人均40平方米以上征税”这个粗概念。既然已成争议,我看政府部门应该出来表个态,这到底仅仅是研究成果,还是政策建议?如果是后者,就必须把利弊关系和相关的税费清理一并说清楚,让大家心服口服才是。
声音很杂但“矛头”统一,反对压倒性优势高于赞同。笔者匪夷所思、百思不得其解的则是,这样的建议站在了怎样的立场?替谁说话?是否顺应并利于市场推广、应用并为之发展?情理中能否说得过去?
一系列的疑惑都未体现在这份“沉甸甸”的提案中。试想:设定40平的界限开征依据在下列的追问中怎能站得住脚?一则,征收房产税重在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却为何要向民众的首套房、自住房征税?二则,即使向“大房子”征税,但依据有关部门一贯的定义,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均为“小房子”,社科院设计的房产税,为何连50平方米的“蜗居”都不放过?三则,即便一家三口住着130平方米的房子,但他们可能是正被房贷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房奴”,可能是几辈人节衣缩食才购买了的一套住房,向这样的人群征收房产税,难道不是增加他们的住房负担?
有专家指出:如此建议旨在为了增加政府收入而置民众承受能力于不顾,这样的建议势必遭到民众的反对,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调查显示,近六成的被调查者对社科院的建议持反对态度,而三成多被调查者表示支持,也是基于“有助于遏制房价上涨”的美好期望。社科院有必要反思,为什么该建议不得人心,此建议究竟是调查研究的结果还是屁股决定脑袋的“意淫”,想必广大老百姓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和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