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产煤省份担忧加重本省煤企负担,未表态跟进
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可能会从地方试点开始。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发现,内蒙古和贵州的省(区)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今年要启动煤炭资源税改革。
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年推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内蒙古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今年会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落实国家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资源税是地方税种,所得归地方财政。因此从2011年底资源税改革初步推出起,煤炭资源省份就不断呼吁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
2011年底推出的资源税改革,油气资源税从价计征,煤炭依然维持从量计征。在随后的2012年全国两会上,包括山西、贵州、新疆、内蒙古都有提案希望在本省试点煤炭资源税改,并拟定了实行方案。
但是至今,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也没有实行。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到要加快资源税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
去年底的《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提出,在清理整顿涉煤收费基金的同时,加快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并责成财政部、发改委抓紧组织落实有关工作。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中心教授邢雷对记者称,煤炭资源税应该收,但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牵涉复杂,在清理收费不彻底的情况下不能贸然启动。
邢雷还分析,2012年起,煤炭价格不断下跌,各资源省份的涉煤收费名目繁多,企业负担重,省级经济都受到影响,这时候再叠加收税显然不合适。记者了解到,2012年山东涉煤收费平均能占到煤炭价格的三分之一。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也注意到,山西、陕西、河南等地先后出台地方政策,减免煤炭企业的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没有延续此前资源税改的积极性。
邢雷对记者称,各省之间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上虽然总体积极,但并不统一。传统的煤炭大省本省煤炭企业多,历史包袱重,加税就是增加企业负担,产生的成本和就业问题甚至还要政府出面解决。但新疆、内蒙古煤炭开发较晚,都是大型央企和外省企业唱主角。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增加的收入都会落入地方财政“口袋”,因此这些省份推动从价计征积极性更高。
从价计征带来的负担,各方预测不一。现实的困难是,要从价计征就要在税目中充分包含不同煤炭品种,这需要不同地区的平衡。此外,各省区煤炭发展的阶段不同,对是否适用全国统一税率也有不同意见。
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称,只要国家推动,征税没问题,但希望还是要先清理收费再收税。国家能源局的煤炭政策也是这个思路,在年初的能源工作会议上,局长吴新雄提出“推动煤炭税费综合改革,以清费立税为主线,清理整顿涉煤收费基金,加快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一位煤炭业内人士对记者称,资源税改革给煤炭企业增加的负担是小事,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排放的碳税才是煤炭企业要考虑的大问题,控制煤炭消费量和煤炭下滑的双重影响也是摆在煤炭企业和地方政府面前的难题。
高培勇,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专长为财税理论研究、财税政策分析。
曾先后3次为党和国家领导人集体学习担任主讲人。出版《公债经济学导论》《国债运行机制研究》《市场化进程中的中国财政运行机制》、《公共经济学》、《税费改革研究》等数部理论著作。先后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等20余项奖励。
高培勇认为,2014年我国将迎来新一轮的财税体制改革。面对当前我国分税制走样等问题,应坚持“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24字原则,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中国经济50人论坛、新浪财经和清华经管学院联合举办的新浪•长安讲坛第246期日前召开。50人论坛特邀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发表了题为“新一轮财税改革的基本方向”的主题演讲。
增加直接税优化税制结构
高培勇说,财政收入、财政支出、预算管理、财政体制是财税体制的四个基本构成要素。从这四个基本构建入手,我们可以看到新一轮财政改革的清晰脉络。
先从收入着手。从2012年中国税收收入制度的结构版图可以看出,间接税加总求和之后所占比例超过70%。直接税加总求和只有26%左右,不过四分之一的样子。不难看出,我国税收是一个以间接税为主体的不平衡的税制结构。
再从2012年中国税收收入来源的结构版图分析。高培勇表示,2012年企业纳税的比例和企业来源的税收比例占到全部税收收入的90.5%,来自于个人的缴纳的份额只不过占9.5%,9.5%当中还有6%是属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通过单位代缴的形式上缴的。再次表明我国整个税制结构是一种不均衡的结构。
我国该实行怎样的一个税制结构,来把这13万亿元的税收比较公平地分配到13亿人口身上,就是税收制度要解决的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
(责任编辑:宸婧)